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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总则
401.01总则
1.范围 (1)本章内容包括桥梁以及涵洞、排水、防护、照明等各种类型结构物的钢筋及混凝土施工。 (2)各种类型结构物的各个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各该工程项 目的规范。 (3)某种特定结构物,必须同时符合特定结构物的规范。 2.符合图纸规定 (1)所有结构物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所示的线条、角度、尺寸和细节进行施工。 (2)所有施工细节必须符合规范和图纸的详细要求。
401.02一般要求
1.场地清除 承包人应清理拟建结构物的场地和施工现场,并按其要求拆除旧有路面和其它障碍物。清理和拆除必须达到监理工程师注意。
2.原地面复测 工程开始时,承包人应对桥梁及涵洞的墩、台位置的原地面进行测量,以核实图纸上的方位、基础标高等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测量结果应作详细记录。此项记录必须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然后才能进行开挖。
3.线型和坡度 (1)承包人应对竖曲线及平曲线上设置超高的结构物和拱桥、斜桥等上面的缘石、桥面和栏杆的方位及标高给予特别的注意和重视,应尽可能等桥面全部完工后再进行施工,以保持竣工后的线型 平滑,坡度均匀,外表美观。 (2)为了获得满意的外观,或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修整不另行支付费用。
4.预制场地 (1)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预制场地,由承包人在现场附近或周围自行选择,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2)在批准任何地卢作为预制场地之前,承包人应先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一份平整和改建所选场地的工作计划。工程完工后,应将场地上的设备和垃圾清除干净,并恢复到原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满意。
401.03质量标准
1.外观要求 (1)修饰后的任何结构物表面、纹理和颜色必须均匀一致。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批准,承包人应当采用同一类型的模板和修饰方法,包括模板润滑油等,并应从同一厂家获得任一个结构物所用的全部水泥。 (2)一种结构型式与另一种结构型式连接处应有过渡段,如过渡坡度、半圆型接头等,所作的接头应和谐、自然、赋予美感并达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 (3)结构物外露的两侧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整齐,没有蜂窝、露筋及空洞,麻面不得超过该面面积的l%。 (4)桥面防水混凝土表面不得有麻面、蜂窝和裂纹,施工缝处不得有裂缝; (5)伸缩缝或泄水管周围不许可漏水; (6)伸缩缝处不允许堵塞,接缝构件应保持顺直、平整。
2. 桥梁下部结构的允许误差 (1)墩、台偏离垂线的距离应为其高度的0.2%,但不得超过20mm。 (2)轴线偏离为10mm。 (3)相邻墩、台间距离为±10mm。 (4)简支架墩项支座标高为±10mm,连续梁墩项支座标高为±5mm。
3. 桥梁上部结构的允许误差 (1)轴线偏离为10mm;10m及10m以下跨径的纵向为±5mm,10m以上的为±10mm。 (2)相邻两构件顶面高差应不超过5mm。 (3)拱桥拱助的轴线偏离为10mm,拱顶不得低于设计标高。 (4)顶进就位的箱体标高为±30mm,轴线偏离为50mm。 (5)每四个构件中大于20cm3的掉角不得超过两处,掉角和剥落应及时修复。 (6)预制架、板、拱肋的长度为:梁、板+ 5/-10mm,拱肋-10mrn;宽度为:粱、板的平接缝±10mm,湿接缝±20mrn,箱梁顶宽±30mm,拱肋-10mm;高度为:粱、板±5mm,箱梁+5/-10mm,拱助±5mm。
4.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人行道和栏杆的允许误差 (1)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人行道和栏杆的安装要牢固、平整美观,所有缝隙应注满灰浆,接的相对高差为±3mm。 (2)中间带、安全带。立缘石和人行道等的边缘线平面,用30m拉线检查,偏差不得超过5rnm。 (3)栏杆柱平面每十根柱拉线检查偏离为4mm,其标高为±4mm。 (4)栏杆扶手平面每30m拉线检查偏离为4mm。
401.04桥梁荷载试验(略)
401.05开放交通
(1)水泥混凝土桥面应在浇注混凝土21天后,才可开放交通。如果图纸或监理工程师规定采用快硬水泥混凝土,则应依据混凝土试验结果确定开放时间。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浇注混凝土后未过7d(天)不得开放交通。 (2)当温度低于10℃时,开放交通时间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予以延迟。 (3)承包人自己的车辆早于规定时间行驶时,则承包人应自行承当风险。 (4)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桥面不得开放交通。
402节模板、拱架和支架
402.01总则
(1)本节内容为就地浇注和预制的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和污工结构所用的模板、拱架、支架、脚手架等的设计制作与安装。 (2)所有模板、支架、拱架、脚手架要妥善设计,具有必需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要求的全部荷载。
402.跑材料
1.木材 (1)模板应采用质量好的木材,至少厚3cm,没有节孔、环裂或表面翘曲,含水量应小于25%。所有用于设计结构物外露面均模板都应为“精制”木材(即一个面两个边都创光),或是以粗面木材衬以胶合板或金属极。 (2)圆木料必须是坚固、平直、风干的,没有腐朽、蛀虫、甲虫、朽节和其他缺陷。
2.金属模板和其他金属构件 (1)凡采用的金属模板应根据设计采用。 (2)模板、拱架、支架所用的金属构件(如拉杆、螺栓等)可用无标号钢,但应做180度冷弯试验,在弯曲部分的外边以不发生裂痕为合格。冷弯试验的芯棒直径应与被试验钢材的厚度相等
3.内拉杆或隐块 使用钢制内拉杆、钢铁或塑料隔块应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金属拉杆所有配件的设计应保证在其拆除时留下的孔穴尺寸最小、并符合强度和美观的要求。
402.03支架和脚手架的设计与制作
1.支架和脚手架的设计 (1)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等必须根据所要求承受的荷载来进行正式的设计和施工。采用常备式构件拼装,超出拼装图纸要求范围时,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 (2)承包人应在计划制作拱架、支架和脚手架的14d(天)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拟采用的全部图纸以及应力、预计挠度计算书的复印件,以取得批准。 (3)承包人按提交的图纸所建议的施工方法。进行模板及支架设计。 (4)支架设计应有足够的刚度,使支架的跨中最大挠度不超过支架跨度的1/270或控制在20mm以内(包括非弹性变化在内)。
2.支架和脚手架的制作 (1)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支架和脚手架的支承不准支在除基脚以外的结构物任何部分。 (2)应采用木楔、砂筒或其它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卸架。 (3)在砌筑或浇注混凝土过程中j承包人应测量和记录支架和脚手架的沉降量。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使用螺旋千斤顶或经过批准的设备将发生沉降的基脚顶起。
402.04模板的设计与制作
1.模板设计 (l)承包人在模板工作计划开工前不少于14天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模板设计的复印本请求批准。 (2)模板的设计应做到不漏浆并在敲松和拆卸时不致损坏混凝土。除内拉杆外,模板的固定装置或支撑物均不得设在已完成的混凝土中。 (3)模板应牢固且不变形,能使完成的混凝土符合规定的尺寸和外形。模板的设计应考虑浇注混凝土时的震动影响。 (4)金属模板必须有足够的厚度以保持不变形,所有的螺栓和铆钉必须是埋头式的,夹具销钉或其他联接部件必须设计得能使模板联接牢固,并能使拆模时不损坏混凝土。表面不平或排列不正直的金属模板不得使用。
2.模板制作 (1)模板应用木材、金属或其它被认可的材料制作,不漏浆和有足够的刚度,能防止由于混凝土侧压力和施工操作带来的其他荷载引起的变形。模板制作和存放时,必须防止由于木材的收缩而引起的翘曲和接缝张开。 (2)外露面的木模板,必须以厚度均匀的创光板制成,或用其他被认可的材料加上被认可的衬里来制造,制成的模板必须不漏浆。模板在所有锐角处应加 20 X 20mm的嵌条,模板突出部分加大梁及墩帽模板的突出处必须做斜角或琢边,以保证拆模容易。 (3)模板内的金属拉杆或锚杆,应设置在距表面至少50mm的深度处。在许可使用普通金属丝作拉杆时,拆除楼饭后应将所有金属丝从混凝土表面剪割到只剩6mm。 (4)金属模板及其配件必须在模架上制作,要求下料尺寸准确、模板平直,转角光滑,接缝平顺,连接孔位置准确,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小焊接变形。为避免漏浆,金属模板宜做成搭接缝或在拼缝处镶嵌方木或软橡皮等。 (5)模板安装应保持正确的规定线形,直到混凝土充分硬化。 (6)浇注混凝土前或浇注中,模板出现任何不良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可以指示停止施工,直到缺陷被改正为止。 (7)重复使用的模板应始终保持其所要求的形状、强度、刚度、不透水性和表面光滑。任何翘曲的或隆起的模板在重复使用之前必须校正好。未经清理校正而不合规格的模板不得重复使用。 (8)不得用垂直或倾斜的片石填方或全方表面代替模板。 (9)做为钢筋混凝土栏杆柱、护栏柱等小形外露构件的模板应使用单块的宽板,或用批准的合适材料衬里。模板表面不允许有接缝。除非图纸另有说明,除去栏杆柱腹部槽孔外,所有裸露角均应削成10斜面。除栏杆上表面外,模板的每边都应有削角斜面。
3.模板的清理 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必须清理干净,底部应完全没有锯末、刨花、铁锈、污垢、泥土等其他杂物。
4.模板油 (1)混凝土浇注前,模板接触混凝土的表面必须用一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浅色石蜡基石油涂抹均匀。涂抹的油必须为木板充分吸收且不应造成混凝土表面变色。 (2)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以化学脱模剂代替模板油,则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使用,且不能与钢筋和预应力钢丝束。锚头接触。不得在同一结构的模板中使用不同的脱模剂,以免在完成的结构物上出现外观颜色的差异。 (3)当在高温下使用吸水性木模板时,应在浇注混凝土前,将模板两面用水完全润湿。
5.模板接缝 (1)模板中所有的连接缝都应采用合适的设计形式,并保证在混凝土浇注或固结过程中细料或水泥浆不致流失。 (2)混凝土外露表面的模板接缝,应做成一种有规则的形式水平和垂直线条应一直连贯每个结构物,所有的施工缝应同这些水平和垂直线条相重合。
6.模板的批准 模板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前,不得放置钢筋、预埋件或浇注混凝土。
402.05模板、拱架、支架的拆卸
1.一般要求 (1)当承包人打算拆除支架或模板时,应最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同意。 (2)模板的拆除,应保证不致由此而引起混凝土的损坏。在混凝土未达到足够的强度前不得拆模。承包人必须承担回拆模过早而造成损坏的费用。
2.垂直模板 (1)不承重的垂直模板,应在混凝土的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和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损坏时,或在混凝土强度超过2.5Mpa时才可拆除。 (2)栏杆柱等模板至少须在混凝土浇注后3天方可拆除,其他小型构件的垂直模板应根据具体情况拆除。
3.承重模板 (1)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的强度能承受自重时方能拆除,一般对跨径不超过 3m的梁和板应为设计强度(标号)的50%,跨径超过3m的应为70%。 (2)当采用干硬性混凝土及加有外掺剂的混凝土时,可根据试验求得的实际达到的强度决定拆模时间。
402.06固定螺栓及孔洞
1.一般要求 (1)在混凝土浇注前用于施工和其他目的的孔应予堵塞;需用的螺栓和其他附件应牢固地安装在各自的位置上。 (2)在混凝土中凿孔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进行。
2.施工要求 (1)在模板安装中,如果承包人希望另用图纸上没有示出的孔位或凹处,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此孔位应不影响竣工后混凝土的强度或外观,并在起吊时不得在构件上产生过大的应力。孔洞或凹处在安装完成后须加以修好;达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 (2)为了取得结构物混凝土芯样或理置预埋件处的钢筋不切断,需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将钢筋移位或采取其他可行的措施。 (3)埋入的服务管线,其外径应不大于板或壁厚的1/3,或被埋入在梁的厚度或柱的宽度l/3处,这些设置以不削减结构物的强度为准。 (4)凡用于以支模为目的的螺栓、管子和钢筋等构件,为在拆模时能从混凝土中拔出而不致有过量的震动或锤击,应在混凝土浇注前涂上模板油或其他油脂。
402.07明允许误差
建造和安装模板的允许误差应遵守图纸规定,如图纸未规定,应符合表402-1及402-2的规定。 模板、拱架及支架制作允许误差
403节钢筋
403.01总则
本节工作内容为桥梁及所有结构物工程中所要求的一切钢筋的试验、加工、安装和修整。
403.02材料
1.一般要求 (1)所有钢筋必须符合中国冶金工业部颁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热轧钢筋》(YB171-69)的规定,其主要规定列于表403-1。 (2)如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使用符合其他国际上承认的相当标准规定的钢筋。
2.证书 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同意,承包人应将用于工程的每批钢筋的工厂试验报告复印本报监理工程师三份。工厂试验报告必须由具有合法资格的法律保证人为工厂作担保。此外并应说明以下情况 轧制钢筋用钢的生产方法或生产程序; 每一炉或每批钢(轧钢筋用的)的鉴定; 热轧钢筋所用钢的化学物理性能。
3.鉴定 在提交检验以前,应有工厂对每批钢筋的清晰标记,标记应能示出工厂的试验号、批号以及其他能识别该批材料所具有的钢材证明本的标记。
403.03取样与试验
1.一般要求 (l)凡发生工地的钢筋按JTJ055—83的标准作抗拉、抗剪强度、伸长率及弯曲试验。 (2)钢筋的所有试验均需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试验室进行。 (3)只有试验结果符合要求的钢筋才能使用。
2.一般结构使用的钢筋 (1)当钢筋附有工厂证明书时,可以不作机械性能试验。如没有证明书,或者怀疑钢筋质量不好,就必须作拉伸和冷弯试验所有用于焊接的钢筋应根据公明,05条的规定作焊接性能试验。 (2)每批作一组试验的钢筋最多为20t。 (3)每批钢筋取九根长1.0m的试件三根作拉伸试验(确定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三根作冷弯试验,三根作可焊性试验。
3.桥梁使用的钢筋 (1)桥梁使用的钢筋当直径超过12mm时,应作机械性能和可焊性试验。 (2)运到工地的每批钢筋都必须作试验,每批钢筋应有相同的横截面和相同的炉号。 (3)从每批钢筋中取三根作为一组试件。在每组试件中,一根用作拉伸试验(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一根作冷弯试验,一根作可焊性试验。 (4)所有试验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如果任何一根试验失败和不符合表403—l的要求,则应加取两根再作试验,如果两相根中仍有一根失败,则应全部更换。
403.04钢筋的加工与安装
1.防护与储存 (1)钢筋应存放在地面以上的平台、垫木或其他支承物上,并应保护钢筋不受机械损伤及不暴露在可使钢筋生锈的环境中,以免引起表面锈蚀。 (2)安装好的钢筋,不应有污垢、有害的铁锈、松动的鳞皮、油漆、脂肪、油污或其他杂物,没有有害的缺陷如裂纹及叠层。 (3)钢筋存放时必须设立足够标志,以利于检查和校核。
2.钢筋调直 成盘或弯曲钢筋的调直方法应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调直后钢筋的表面损伤不能超过截面的5%。
3.钢筋的截断与弯折 (1)钢筋的截断与弯折必须由合格工人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设备来完成。除非图纸另有说明或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钢筋的切断与弯折必须在工地的加工车间进行。 (2)所有钢筋的弯折必须在温度为+5oC以上时进行。 (3)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书面许可,钢筋必须按图纸所示形状弯折。部分埋置于混凝土中的钢筋,不能在现场弯折,所有钢筋都应冷弯。 (4)弯曲半径必须按照按有关规定进行弯折。 (5)用圆钢筋问号钢)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设弯钧。弯钩的长度应按图纸说明,如未示出应符合表403-2的规定。
4.安装、支承与固定 (1)所有钢筋应准确安装,并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用批准的支承将钢筋牢靠地固定好。不允许将钢筋放入或推入浇注后的混凝土中。 (2)用于保证钢筋正确就位的保护层垫块应尽可能小些,具有符合其用途且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形状,并使其在浇注混凝土时不致倾斜。采用混凝土保护层垫块时,其最大集料尺寸为10mm,强度应与邻接混凝土强度相同。 (3)不允许使用片石、碎石或砖块、金属管和木块作垫块。 (4)如构件有数层钢筋,且上层重量较大,在安装就位时,可使用特别的钢筋支承。支架应支承在下层钢筋上,不得直接支承在模板上。 (5)任何构件的钢筋安装后,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和批准才能浇注混凝土。
5.钢筋网 (1)网片或钢筋网彼此间应有足够措接,以充分保持强度均匀,并在端部和边缘牢固地联接。其边缘搭接宽度应不少于一个网眼。 (2)所有的钢筋交叉点应采用直径1.6mm的软熟铁丝绑扎或焊接。
6.钢筋的替代 (1)经监理工程师允许,可用比规定钢筋质量高的钢筋替代规定钢筋。 (2)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设计采用的钢筋可用不同尺寸的钢筋替代,替代钢筋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设计的面积。
403.05钢筋接头
1.一般要求 (1)承包人如果需要在图纸所示以外任何地点设置钢筋接头,则应在安装钢筋前提出绘有每个接头位置的图纸送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2)应避免在最大应力处设置接头。如有可能,接头应交错排列,其接头间相互错开的距离应不小于50cm。
2.焊接接头 (1)钢筋接头一般应采用电焊,并应优先采用闪光接解对焊。在不能进行闪光接触对焊时,可采用电弧焊。 (2)焊接点与弯曲处的间距应大于10d。接头不应布置在最大应力处。 (3)当焊接现场气候条件不适宜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当工作场地气温0~-18oC时,应对待焊钢筋进行预热。 (4)钢筋与钢板的连接(例如在钢筋骨架中),应按照规定的搭接焊要求进行电弧焊。 (5)热轧钢筋接头采用闪光对接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为保证对焊接头质量,被焊钢筋的焊接端面应彼此平行,焊接时被挤出接头的熔渣应除去。 b.配置在同一截面内( 30d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cm。下同)的受拉钢筋接头,其截面积不得超过配筋总面积的50%,在受压区内不限制。 c.当每次改变钢筋的类别、等级、直径时,应检查既定的焊接参数,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应在同批钢筋内取一个试件,并将试件绕芯棒弯曲到90度作冷弯试验。 d试件经冷弯后,外侧的横向裂缝宽度不超过0.15mm时,才准许使用已确定的多数。 (6)热轧钢筋接头采用电弧接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焊缝的长度、宽度、厚度必须按照图纸所示,如图纸未示出,则必须遵守表403-3的规定。 b.如图纸本示出其他方式,监理工程师也没有要求,则电弧焊所用焊条应按表403-4的规定采用。 c.当每次改变钢筋的等级、直径、焊条号时,应事先用相同的材料和新焊接参数制作两上抗拉试件,焊接接头试验结果应大于或等于所连接钢筋的抗拉强度。
3.绑扎接头 (1)除非图纸上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同意,否则不能用绑扎接头。 (2)绑扎接头的措接长度应不小于表403-5中所规定的数值。 (3)受拉区内圆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成1800弯钩,螺纹钢做成90o弯钩。 (4)直径等于或小于12mm的受压圆钢筋的未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纵向钢筋的末端,均可不做弯钩,但钢筋措接时其格接长度不应小于30d。 (5)搭接接头应采用直径为0.7~1.6mm的软熟铁丝扎结,扎结在接头的中心和两端共三处。 (6)在任一截面内,搭接接头钢筋的截面积,对受拉钢筋不直超过钢筋总面积的25%,对于受压钢筋相应的数值为50%。 (7)格接和绑扎接头与钢筋的弯曲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d。格头不得位于最大应力截面处。
403.06质量控制
1. 钢筋切断长度与弯曲的允许误差 钢筋切断与弯曲的允许误差不的超过表403-6的规定。
2.焊接钢筋的检验与允许误差 (1)在相同等级与相同焊接条件下的所有焊接钢筋,必须按每100个焊接点为一批,取6个样品为一组进行检验。如果监理工程师同意,每批数量可以增大,但不得大于300个。钢筋对焊应做拉力试验和冷弯试验。 (2)用闪光接触对悍的钢筋接头,其钢筋表面没有裂纹和明显的烧伤。焊接接头没有大于40的弯折。两根钢筋在接头的轴线偏心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d的规定;焊接缺陷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403-7的规定。
3.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检验与允许误差 (l)从每批中选出5个制品检查其总尺寸,并在每一方向中检查3~5个网眼的尺寸,其偏差应不超过表403—8的规定。 (2)用冷技调直处理的钢筋制成的焊接网或焊接骨架,应在每批中取一组三个试件作抗拉试验,其实验结果应符合表403-1的规定。
4.钢筋安装的允许误差 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误差,应不超过表403-9的规定。
5.补救工作 在完成以上规定的检验以后,所有不合格的成品应由承包人自费进行调整、重做、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
405节钻孔灌注桩
405.01总则
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桥梁钻孔灌注极的钻孔及混凝土浇注的全部作业。
2.施工方法的批准 承包人必须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施工方法的全部细节(包括材料及所有设备的说明)。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
3.质量检验 对有代表性的桩、对质量有怀疑以及因灌注故障处理过的桩,应采用无破损法检测极的质量。重要工程或重要部位的桩应按设计或建设单位的要求,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无破损检测或钻取_样
4.有缺陷的桩 (1)如果桩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施工中的不正常现象使监理工程师有理由认为该极质量不良时,都应报废。 (2)报废的桩应用一个或二个加桩代替。加桩的数量、深度、位置和由于加拉而使基础尺寸的加大都应由承包人通过计算确定,计算书和变更图纸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这些额外费用应完全由承包人自负。
405.02钻孔
1.一般要求 只要完成的钻孔能符合本规范规定的误差要求,承包人可以选择任何钻孔方法。
2.护筒 (1)护筒顶端高度:当护筒在旱地时,它高出地面不少于 0.3m;当井口处于水上,且地质良好,不易坍孔时,它高出施工水位1.0~1.5m;当钻孔内有承压水时,应高出稳定后的承压水位1.5~2.0m。 (2)旱地或浅水处护筒底端应理人天然地层,护筒底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应夯填粘土,防止漏水。 (3)护筒平面位置的偏差不得大于5cm。
3.钻孔用泥浆 (1)当使用短的临时护筒时,钻孔中应充满泥浆以稳定钻孔。 (2)泥浆顶的标高应始终高于地下水位至少1.0m。 (3)泥浆按 JTJ041-79的规定,应符合表 405-l的要求。 (4)用粘土制做泥浆时,按JTJ051- 85测定的粘土塑性指数不应小于15。 (5)承包人设置好泥浆回收池以免污染市区环境。
4.钻孔的要求 (1)桩的钻孔和开挖,只有在中心距离5m以内的任何桩的混凝土浇注24h以后,才能开始。 (2)钻孔应连续操作,不得中途停止。如果使用冲抓锥挖掘,应不要使冲抓维提起时在下面产生吸力。挖掘的最后阶段所采用的方法和设备,不得破坏孔底的岩面或扰动孔底的土壤。
5.挖孔的要来 (1)挖孔施工应选择合适的孔壁支护类型,本工程采用现浇混凝土护壁,开挖前,应采取并点降水措施,将场地地下水降低至孔底以下50cm处。 (2)同一墩台数孔同时开挖时,渗水量大的一孔应超前开挖,用集中排水,以降低其它桩孔的水位。 (3)遇有不良地段,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支护方法,确保护壁安全。
6.钻孔(按孔)的检查 (1)在钻孔完成后,钻孔孔径须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仪器进行检测。 (2)当钻孔深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所有钻孔应作全深的孔径检查,未经检查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钻孔不得浇注混凝土。 (3)对于嵌岩桩,除了孔径、深度、斜度的检查外,还应检查嵌岩深度和孔底岩石是否发生变化。承包人应现场量测钻孔进入风化层或岩层深度,并作好记录,在达到设计的嵌固深度时,应取出孔底岩石样品连同记录报监理工程师检查。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嵌岩桩必须满足设计的嵌岩深度,桩底岩层必须规定的强度。 (4)当检查时发现有钻孔不直、偏斜、孔径减小椭圆形断面、井壁有探头石等,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的建议,在取得批准前不准继续工作。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7.钻孔(挖孔)的允许误差 (1)平面位置:任何方向在50mrn内; (2)钻孔(挖孔)直径:不小于设计桩直径; (3)倾斜度:对垂直桩为1/100桩长。 (4)沉淀厚度:磨擦桩;符合设计要求;交承桩:不大于设计规定。•
405.03混凝土的浇注
1.一般要求 每个钻孔(挖孔)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在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浇筑混凝土。
2.钻孔的清理 (1)当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承包人应使用吸泥泵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清除井底沉淀物,如井底沉淀厚度大干桩径的0.5倍(磨擦桩)或5cm(联岩桩)时则必须重新情孔。 (2)清孔时,应保持钻孔内的水位高出地下水位 1.5~2.om,以防止坍孔。 (3)清孔后,泥浆的坚硬颗粒的数量应小于5%(接体积计),泥浆的浓度应达到规定的要求。
3.钢筋定的放置 (1)钢筋笼应符合图纸尺寸;笼体应完整牢固,并采用垫块或其他可靠的方法保证钢筋有适当的保护层。 (2)当提升导管或拔钢套简时,必须防止钢筋笼被提升。必须进行测量,以使观察和记录钢筋笼可能产生移动
4.浇注水下混凝土(导管法) (1)水下混凝土用的水泥、集料、水、外掺剂以及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一拌和、运输等必须符合406节的规定。 (2)除非另有规定,水下混凝土粗集料的尺寸一般为0.15cm~4cm。但其最大颗粒尺寸不能超过导管直径的1/6或钢筋间距的l/4。 (3)水下混凝土的浇注,应尽量缩短时间,坚持连续作业,使浇注工作在首批浇注的混凝土尚未初凝的时间内完成。 (4)导管应采用直径不小于25cm的管节组成,接头应具备装卸方便、连接牢靠并带有密封圈,保证不漏水不透气。导管的支承应保证在需要减慢或停止混凝土流动时使导管能迅速升降。 (5)导管在任何时候内必须保证在无气泡和水泡的情况下充充满混凝土直到漏斗底部,出料口必须埋在浇筑混凝土一下至少2.0m,得不得大干6.0m,以防止水涌入导管。 (6)桩尖最先浇注的0.5~1.0m3的混凝土可由灰浆组成,其稠度和强度应与混凝土的规定相同。 (7)如果导管中混凝土水平面下降太低以致使水及空气进入导管,承包人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补救措施请求批准。补救工作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5.凿桩头 桩顶混凝土必须凿掉并清除,其截掉的高度应能满足截桩以上的新浇混凝土不小于50cm。
406节结构混凝土
406.01总则
1.范围 本节工作内容为所有结构物混凝土的提供、浇注、养生和修饰等全部作业。
2.混凝土标号 (1)混凝土标号,是以20×20×20cm混凝土试件,在温度为20度±3度及相对湿度不小于90%的条件下,经养生28天,作压力试验所得的最小极限抗压强度(Mpa)表示。 (2)本规范中采用的混凝土标号表示法如C20、C25等。
3.初期荷载限制 (1)除预应力混凝土外,混凝土在未达到设计强度以前的任何时间内都不能承受外荷载。如果混凝土自重将产生超过其承受设计荷载时的抗压强度或规定的28大强度的0.33倍的压力时,为执行本节条款所做的混凝土强度和承受荷载后产生的应力数值的评定,应报进监理工程师同意。 (2)任何因超载造成的损坏应由承包人自费修补,直至监理工程师满意。
406.02集料
l.一般要求 (1)组合集料的级配应尽可能密实;最大颗粒尺寸的选择应以适合混凝土拌和、装卸、浇注和操作为准。 (2)集料中不得含有有害物质,如硫化铁、煤、云母、页岩和类似片状、针状颗粒及地钢筋有侵蚀的任何材料,这些材料的开头或数量,以下影响混凝土的强度和而久性废。如果需要,集科应予清洗和过筛,以除去有害物质。 (3)不同来源的细集料,不得混合或贮存在同一料堆中。没有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也不得在同一混凝土标号的结构物中或混合料中混杂使用。
2.细集料 (1)细集料应由颗粒坚硬、强度大耐久性好的天然砂组成;或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时,也可由重量占50%的坚硬、质纯的石屑与品质优良的天然砂组成。 (2)细集产进行试验时,必须符合表406~ l的要求。
3.粗集料 (1)粗集料应采用符合表 406-2和 406-3要求的坚硬砾石、碎砾石或碎石。根本上使用受矿物水和酸水侵蚀过的石灰岩碎石。 (2)集料应尽量采有较大粒径,以节省水泥。但量大粒径应不超过结构物最小边尺寸的l/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在两层或多层钢筋密布的结构中,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但以上最大粒径均不得超过100mm。 (3)含有难以清除的杂物,如煤、煤渣、石灰、碎砖块或锻烧过的石料,不得使用。 (4)按JTJ054-94规定进行磨耗试验。 (5)粗集料抗冻性的循环次数(按硫配钠法试验,重量损失不超过10%),当在处在水位变化范围内的或处在吸水范围内的混凝土结构不得小于7次,暴露在空气中遭受湿气影响但不在吸水范围内的混凝土结构不得小于5次。
406.03拌和用水
1.一般要求 (1)采用任何水源用于混凝土的拌和用水。应在使用前进行彻底的水质化学分析。试验应按AASHTO-T26规定进行。供饮用的水,不作试验就可使用。 (2)拌和用水应比较干净。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不得含有油脂、糖类及游离酸等。 (3)承包人不得从浅滩或混浊的水源取水用于混凝土,除非经水质化验确认合格并采取措施将吸水管进口加以包围过滤,以堵截粉上、淤泥、草和其杂质进入。吸水管进口以下水深至少应保持到60cm。
2.化学方面要求 (1)拌和用水氯化物含量,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的每升水平氯气不得超过300mg,用于钢筋混凝土的每升水中的氯气不得超过600mg。 (2)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计)超过水的质量的0.27%的水不得使用。
3.对比试验 按JTJ056—84规定与已知质量的蒸馏水进行对比试验时,如出现不安全、凝固时间显著改变(不超过30min)或砂浆强度降低超过10%等现象时,则试验的这种水不能使用。
406.04水泥
1.一般要求 (1)混凝土所用水泥,应采用符合GB175-85(425号以上)的普通水泥。除在其它规定外,所有的水泥都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厂家取得。 (2)没有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高炉矿渣水泥(矿渣水泥)。
2.试验 (1)当水泥进场时,应附制造厂家证明书,以表明这批水泥品种和标号是经过试验与分析并符合标准。 (2)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生产日期超过3个月时,应按不同情况分别取样试验,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结果使用。 (3)承包人应承担试验的全部费用。当试验的水泥不符合规范要求时,该样品所属的全部进场水泥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所有废弃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06,05外掺剂
1.一般要求 混凝土若采用外掺剂时,除图纸上示明者外,必须取得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2.使用要求 (1)为增加混凝土的和易性,对预制预应力混凝土T梁和箱梁所用混凝土应加减水剂。 (2)承包人应报送计划用的外掺剂制造厂家的证明书,以表明此外接剂曾在其他类似工程中获得满意的结果。任何时候,当采用外加剂的结果不满意时,可撤销不用。 (3)外掺剂的使用量,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说明书规定,并经试验验证,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人可在混合料中使用水溶液缓凝剂,其含水量应计入混合料的效用水量中。 (5)外掺剂中不应含氯化钙。
406.06 混凝土土配合比设计
1.一般要求 (1)图纸上所示不同标号的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由承包人设计。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在混凝土浇前至少35天内完成。在配合比设计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前,不得浇注混凝土。 (3)配合比要能生产具有强度符合要求和易性适宜的、密实而质地均匀的、耐久的、不透水的及耐磨的混凝土。 (4)配合比的设计与试验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2.设计界限 (1)按设计配合比投配的混凝土28d(天)强度应为设计要求强度的150%。 (2)最大水灰比和最小水泥含量见表406-4规定;但水泥含量不应超过450kg/m3,用水量不应超过浇注和捣实所要求的混凝土的足够的和易性的需要。 (3)混合料和易性指标(坍落度)一般应在表406-5所列范围。但可根据结构型式和振揭条件予以修正。当采用振捣器时,为了减少水泥含量和提高混凝土强度,应当尽可能采用干硬性(坍落度=0cm)或半干硬性(坍落度= 0~1cm)混凝土。 (4)片石混凝土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和相应的一般混凝土的配合比相同,其片石含量应不大于片石混凝土总体积的1/4。 (5)防水混凝土水灰比应小于0.6,砂含量应介于35~40%之间 (6)预应力混凝土的砂含量应不大于40%。 (7)钢筋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中,集料排和水或外接剂的氯化物总含量不超过水泥含量的02 %。 3.设计配合比的试配 (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详细内容以取得批准,提出的内容应包括: a.水泥的品种与来源; b.各种集料的来源; c.以图表表示的细、粗集料标准级配细节; d以图表表示的组合集料标准级配细节,连同细、粗集料组合的比例细节; e.集料与水泥的重量比; f水与水泥的重量比; g.制造与养生的方法; h.与混凝土位置及尺寸有关系的和易性。 (2)应有足够的时间对一定数量的比较试配进行试验。从而得到设计配合比抗压试验的结果。所用的拌和设备应为施工期间所用的拌和设备,而混合料应以满盘投配于所用的设备。每次试配应根据406.16条中确定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的规定进行试验。 (3)试拌混合料,应采用经过批准的工程使用材料。 (4)每种混凝土标号及每种大小集料的设计配合比,应做三次相同的投配,每次应取6个立方体试件,其中3个作7天、3个作28天的抗压强度试验。 (5)所有立方体试件的制作、浇注、振捣、养生及试验均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照JTJ053-83或相当的英国或美国标准进行。 (6)当试配已满足上述要求时,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每种配合比的全部详细结果,包括强度、各种集料的级配、混合料级配、配合比、水灰比、集料与水泥的比例及坍落度等,并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7)当水泥的来源、质量或者集料有改变,都必须提出改变配合比,重复上述程序,在新配合比使用前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8)在每次实际拌和混凝土前,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方法测量集料的含水量,并在用水量中予以扣除,提出供实际使用的施工配合比。 (9)当承包人打算购买工厂的预制混凝土构件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工厂生产的证明。内容应包括混合料比例、水灰比、和易性以及混凝土获得28天强度等详细资料。]
406.07明材料运输和存贮
1.集料 (l)混凝土用的集料,在运输或工地存贮时,不得被其它材料污染。 (2)集料应按不同尺寸运抵工地,并贮存在相互分开的不同料堆中。 (3)粗集料堆应按厚度不超过lin的水平层堆放,以免集料发生离析。如果集料有离析时,必须重新拌和,以符合规定的级配要求。
2.水泥 (1)水泥在运输过程中必须用防水布或其他有效的防水覆盖。散装水泥运输车辆的贮料和筒仓,不应残留不同类型的、低强度标号的水泥或其‘占任何材料。 (2)水泥应贮存足够的数量,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试验及混凝土的浇注工作在任何时候不致出现暂停或中断。 (3)承包人应在适当地点建立完全干燥、通风良好、防风雨、防潮湿的足够容量的棚场放置水泥,地板应是木制的,并高出地面至少30cm足以防止吸收潮气。袋装水泥应紧密堆放,以减少空气流通,但不得靠外墙堆放;散装水泥应贮存到高的、密封的、不受气候影响的料斗中。 (4)不同的种类的水泥应投置于不同场地;不同批交货的水泥的贮存方式,应便于控交货的先后次序使用。 (5)水泥在交货后应尽快使用,使用时应是松散流动和没有结块。 (6)对于小型结构物使用的水泥可以露天存放,但应提供高的平台和严密的防雨设施。
406.08混凝土拌和
1.称量 (1)称量和配水机械装置,应维持在良好状态。其精度应准确到土0.4%,并应至少每周校核一次。如监理工程师需要时,应以精确的重量和体积对比进行精度核核。 (2)所有混凝土材料,除水可控体积称量外,其余均应按照重量配合。每种细、粗集料均应用同一个标准的称量机械分别称量,其精确度须达到上2%。对骨料的含水量率应经常进行检测,据以调整骨料的水的用量。预应力混凝土用的水、水泥、减水剂数量,其允误差为各自重量的士1%。 (3)在按比例配合时,已知重量的一袋水泥可能认为是计量的单位,投配应按照一袋或多袋的未破裂的水泥的比例进行,如用散装水泥则应用另外的科斗称量。
2.拌和 (1)混凝土只能按工程当时需用的数量拌和。已初凝的混凝土不得使用,不允许用加水或其他办法变更混凝土的稠度。浇注时坍落度不在规定限界之内的混凝土不得使用,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处理。 (2)混凝土可在工程现场、拌和厂或搅拌车中拌和。应使用经过批准的类型和容量的拌和机。所有拌和机都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状况,任何不合规格或有缺陷的拌和机均须撤出工地。 (3)混凝土拌和工作,应将各种组合材料搅拌成均匀分布、颜色一致的混合物。最短连续搅拌时间,从所有材料入鼓到混凝土从鼓内排出,一般应符合表406-6要求。 (4)搅拌机鼓的转动速度,应按搅拌机上标出的速度操作。 (5)每盘混凝土拌和料的体积不得超过搅拌机标出的额定容量的10%。对额定容量每盘少于一袋水泥的搅拌机不得使用。 (6)在水泥和集料进鼓前,应先加一部分拌和用水,并在搅拌的最初15s内将水全部均匀注入鼓中。鼓的人口应无材料积缩,以免阻碍材料顺畅流入鼓内。 (7)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搅拌机拌和的第一盘混凝土粗集科数量只能用到标准数量的2/3。 (8)在下盘材料装放前,搅拌机内的拌和料应全部倒光。搅拌机停用超过30分钟时,应将搅拌机彻底清洗才能拌和新混凝土。如改变水泥类型时,应彻底清搅拌设备。 (9)对所有工程包括每天每个拌和机要浇注混凝土多于15m3时,均应准备一台急拌和机,以便发生故障时能够立即开动。 (10)气温低于十5℃时不得拌和混凝土,除非经过监理工程师同意采取特殊措施。冻结了的材料或含产凌材料不得使用。 (1l)气候炎热时承包人应高潮使混凝土组合料具有一定凉度,以防止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过早硬化。 (l2)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不得使用人工拌和。当采用人工拌和时水泥的且量应该同样标号机拌混凝土规定用量多10%,每批手拌混凝土的体积不得超过 0.5 m3。
406.09混凝土运输
1.场内运输 (1)用以运输及堆放混凝土的容器应不渗漏不吸水,必须在每天工作后或浇注中断超过30min时予以清洗干净。 (2)为了避免日晒、雨淋和寒冷气候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当需要时,应将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加上启遮盖物。 (3)当采用轻轨斗车运输混凝土时,轻轨应铺设平整,以免混合料因斗车振动而产生离析。 (4)混凝土从搅拌机倒出后,应在30m切内送到最终位置。
2.场外运输 (1)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才可在场外预拌混凝土。 (2)混凝土必须用特制的搅拌器连续搅拌运送,或使用混凝土搅拌车运送。从开始拌和到混凝土送到最终位置捣实的最长时间,应由试验室根据水泥初凝时间及施工气温确定,并应符合表406-7的规定。 (3)使用混凝土搅拌车拌和混凝土时,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监督下加水。无论什么情况,运输过程中不得加水。 (4)当在炎热天气运送拌和料时,应经常进行混凝土坍落度的试验。以确定由于蒸发所造成水的损失,而下一批拌和的水灰比应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行调整。
406.10浇筑混凝土
1.一般要求 (1)混凝土浇注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混凝土在运输及浇注过程中不得发生污染、离析和材料损失等情况。 (2)浇注混凝土前,全部模板和钢筋应清除干净,不得有滞水、锯未、施工碎屑和其他附着物质,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刚脱模剂;并经监工程师检查批准才能开始浇注混凝土。 (3)混凝土浇注作业,应连续进行,如因故发生中断,其中断时间应小于前次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或能重塑时间,若超过中断时间,须采取质量保证措施或按工作缝处理。并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4)混凝土浇注期间的气温,不得低于+5C,也不得高于+32。
2.浇注 (1)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混凝土由高处自由倾落下的高度不得超过2m。当采用导管或溜槽时,应保持干净,使用过程要避免发生离析。 (2)除非监理工程师另外同意,混凝土应按水平层次浇注。当用插入式报捣器时,捣实厚度不得超过45cm,用其他振搞器时,其厚度则不超过30cm。每层混凝土应在前一盘混凝土初凝前浇注和捣实,以防止损害先浇的混凝土,同时要避免两层混凝土表面间脱开 (3)混凝土初凝之后,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得承受外力 (4)当浇注基底最下面一层混凝。土时,应防止混凝土从地基吸收水分或水渗入混凝土内。基坑内应设排水设施,在混凝土浇注前,基坑底部不允许有积水。 (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墩柱混凝土应在一次作业中浇注完成,在浇注盖梁之前,墩柱混凝土凝固时间最少需要24h。 (6)浇注混激上作业过程,应随时检查预埋部件(螺栓、锚固筋等),如有任何位移,应及时矫正。应当小心确保水平钢板(如伸缩缝钢板)下面的混凝土填充饱满。 (7)工程任何部分的混凝土浇注,如果不能在白天浇注完毕,滁非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适当的照明系统,不得在晚间工作。 (8)工程的每一部分混凝土的浇注目期、时间及浇注条件都应保存完整的记录,供监理工程师随时检查使用。
3.泵送混凝土 (1)只有改进的配合比设计及按规定必须进行的预备试验均已经监理工程师书由许可时,才允许泵浇混凝土。 (2)在向模板中浇注混凝土开始之前,应废弃首先泵出的混凝土,直到排出监理工程师认为满意的、质量一致的和易性好的混合料为止。 (3)混凝土的泵送作业,应使混凝土连续不断地喷出,且不产生气泡。泵送作业完成后,管道里面残留的混凝土应及时排出并将全部设备彻底进行清洗。
406.11混凝土揭实
1.一般要求 所有混凝土,一经浇注,应立即进行全面的揭实,使之形成密实面均匀的整一体。
2.设备 (1)除非监理工程师书面许可采用其他方法,一般均使用内部机械振捣方法;混凝土构件项面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或其他特殊地方可用外部机械振捣。 (2)振拟器的类型应经验理工程师批准,振揭器应能以每分钟不小于4500脉冲的频率传递振动于混凝土。其振动强度应能明显地使坍落度为5scm的混凝土体受到有效影响的半径至少达到45cm。 (3)工地上应配有足够数量的处于良好状态的振捣器,以便可随时替补。
3.振揭 (1)振捣应在浇注点和新浇注混凝土面上进行。振捣器插入混凝土或拔出时速度要慢,以免产生空洞。 (2)振捣器要垂直地插入混凝土内,并要插至前一层混凝土,以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先浇混凝土结合良好,但插过深度不应超过5cm。 (3)振捣点要均匀,间隔距离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两倍。 (4)振动应保持足够时间和强度,以彻底捣实混凝土。但时间不能持续太久以致造成混凝土离析。振动亦不应在任一点上持续太久,致使局部形成多浆。_ (5)当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应尽可能地避免与钢筋和预埋构件相接触。 (6)不能对已经硬化到振动作用下不能形成塑性的混凝土区段或层次,直接地或通过钢筋施加振动。 (7)不能在模板内利用振动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以致产生离析。 (8)模板角落以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应铺以插铲式插捣,以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滑和密实。 (9)混凝土捣实后1.5时到24时之内,不得受到振动。
406.12片石混凝土和小石子混凝土
1.片石混凝土 (1)片石混凝土仅限于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重力式墩台及大型基础,用于片石混凝土的片石,应符合702节的要求。 (2)填充片石的数量不直超过混凝土体积的25%,片石尺寸不大于30~40cm,其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 (3)应选用无裂纹、无夹层和未被烧过的片石。 (4)片石的抗压强度应不小于25Mpa,并不得低于混凝土标号。 (5)片石应均匀放置于刚浇注的混凝土上,每块片石四周至少有10cm厚的混凝土包围,片石表面离开墙、墩、台及基础的表面距离不得小于15cm。片石不得接触钢筋或碰撞预埋构件。 (6)受拉区混凝土不得填充片石。
2.小石子混凝土 (1)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片石砌体或块石砌体中可以采用小石子混凝土砌筑。 (2)小石子混凝土的粗集料可用碎石或砾石,粒径一股不宜大于2cm。 (3)小石子混凝土的标号应按图纸规定,配合时的混合料、配合比、水灰比等除照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定者外,应按照406.06条有关规定办理。 (4)所拌的小石子混凝土应具有适当的和易性和探水性,其坍落度为5~10cm。 (5)小石子混凝土拌和后,应在45min内使用完,未用完混凝上应予废弃。
406.13施工缝
(1)除另有规定外,仅在设计图上标明的地方或在浇注进度计划中表明的地方才做施工缝。图纸上未作详细规定,或浇注作业发生事故而中断时,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设置施工缝。 (2)在结构物顶部45cm以内不允许设置施工缝。如施工缝发生在不应有的位置上时,承包人应将已浇注的混凝土予以捣毁并拆除,直到施工缝位于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设置的地方为止。 (3)施工缝的表面应琢毛至露出集科,但不要伤及集料和接缝的边核。琢好后的表面应用清水洗刷干净,除去松散的颗粒。当混凝土还未完全凝固的时候,应尽可能将混凝土表面的浮浆及松散材料清除,不必要琢毛。如监理工程师有要求应设置键槽或加设接缝钢筋。 (4)为确保在已硬化的混凝土与新浇混凝土的接缝中有充足的灰浆,应首先在洗净和润湿的表面上(包括垂直面和斜面),抹一层厚约10mm的1:2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浆。新混凝土应在砂浆初凝前浇注。施工缝上不允许使用砂浆接合料。 (5)施工缝混凝土浇注应连续进行。暴露在可见面的施工缝边线、应注意加以修饰,作到线条及高度整齐。
406.14很凝土表面的修整
1.一般要求 (1)如在拆模时发现混凝土上有蜂窝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除非监理工程师对拟采取的补救方法事先批准,不得做任何修补或其他处理。 (2)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混凝土的空洞在程度上或性质上较大地影响结构物强度,或者危及钢筋的寿命时,应将结构物受影响的部分凿掉重浇。 (3)混凝土表面修整完成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批准。
2.有模板的外露面修整 (1)拆除模板后,应立即将毛边和不规则的凸出部分从表面清除。但不外露的面除外。在所有表面上,由于模板拉杆形成的凹穴或所有其它孔眼、破碎角边以及其他缺陷应彻底清洗,并在用水浸透后,使用与被修整混凝土标号相同的水泥砂浆填塞和修整。使用的砂浆龄期不要超过1h。 (2)对已完工程的施工缝和伸缩缝应进行仔细修理,将砂浆和混凝土清除。应使填缝料在缝的全长内露出干净的准确的边缘。 (3)分散的小缺陷,加混凝土表面有小蜂窝和剥落,应用1:2-1:25的稠水泥砂浆修补。 (4)有蜂窝和露筋的范围,应将有缺陷的混凝土和个别突出的石子凿除至缺陷全部深度,并用钢丝刷或高压水冲洗混凝土的表面,再填充比原混凝土标号高一级的混凝土。
3.没有模板的外露面修整 (1)没有模板保护约外露面应该刮平,并修整成准确而平整的表面。不允许用加灰浆的办法来进行表面修整。 (2)外露面应先用木墁刀修整,当水膜消失混凝太硬化到不会因为抹面而产生浮浆时,再用钢慢刀以较大的压力修整,使其形成密实、平整、均匀无刀痕的表面。
406.15混凝土养生
1.一般要求 (1)混凝土浇注完成后,应立即对混凝土养生,养生期应最少保持7天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天数。预应力混凝土的养生期应延长至施加了足够预应力为止。 (2)构件体积较大,水泥含量较高,或采用特别养生方法进行养生的构件,其养生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养生方法和持续时间,应使混凝土具有足够的耐久性和强度,且混凝土构件变形最小,避免混凝土过分泛白,不应在由于混滩上的收缩而引起的裂缝。 (4)结构物各部分构件。不论采用什么养生方法,在拆模以前均应连续保持湿润。 (5)同样构件尽可能在同一条件下养生。
2.薄膜养生 (1)混凝土表面除特别指明只能用酒水养生以外,可采薄膜养生方法进行养生。 (2)在规定的整个养生期内要防止薄膜损坏,任何覆盖薄膜被损坏或受其他扰动时,应立即另加薄膜覆盖。
406.16混凝土的质量控制
1.一般要求 (1)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混凝土及混凝土材料的试验均须按本节所规定的试验标准进行。 (2)所有取样及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承包人应为取样及试验提供一切服务。 (3)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试验室进行,必要时可送独立的试验室进行试验。其试验费用均应由承包人负担。 (4)为了控制及检定混凝土质量,一般应作坍落度及抗压强度试验;当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作防渗及抗弯强度等试验。
2.试验标准
3.坍落度试验 (1)在混凝土浇注现场,承包人应对每批混凝土进行坍落度试验并记入混凝土施工记录。 (2)标准的坍落度应由试验所确定。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特定的标准,坍落度应在标准坍落度的土15mm范围以内。 (3)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的混凝土,监理工程将拒绝承包人投入使用。
4.强度试验
(1)试件 a.试件应从每种不同标号和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中选取,并应从所代表混凝土的典型部分选取。每组试件应由三个标准立方块组成。 b.混凝土浇注过程中每天应最少取一组试件。 c.大体积结构物(例如墩、台)每80到200m3应取一组试件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d.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每50到100m3应取一组试件。 e.每个盖、墩柱和钻孔桩最少应取两组试件。 f每片预制混凝土梁和空心板最少应取两组试件。 g.对于零星的、分散的混凝土工程(如小桥和涵洞),每个构物中每种混凝土标号应最少取一组试件。 h.同一批混凝土在同~工程的不同部位(如桥梁)时,取一组试件。
(2)强度要求
(3)试验结果与附加试验 a.如果试验得出的混凝土强度值不符合设计要求,监理工程师可要求的在构件上钻取芯样进行试验,以确定此结构物能否被接受。承包人应自费提供此项取样和试验所需的全部设备及费用。 b.如果监理工程师批准、也可采用非破坏性方法(如超声波混凝土检验仪),对已浇注好的构件进行比较试验检查。也可对结构物或构件的承载能力进行直接加载试验检查。
5.混凝土及其混凝土结构物的废弃_ (1)如果试件的平均 8天强度低于该标号混凝土要求的最小强度,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把低强度试件的有关混凝土工程部分创除,并更换新的符合要求的混凝土,其费用自负 (2)如果有关试件的平均的7天强度表明28天强度有可能会低于该标号混凝十所要求的强度,则承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试件不合格部分停止混凝土施工,等到试件的28天强度测量后,再决定是否废弃。 (3)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或经补强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消凝土工程构件,应予拆除或废弃,并应立即从施工现场搬走。
406.17混凝土的冬季施工
1.当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度时,混凝土的浇注及养生应符合冬季施工的要求。 2.承包人应对冬季施工的馄凝土工程,另行编写施工组织与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具体的施工方法及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书面批准。 3.承包人有责任保护冬季气候下浇注的混凝土,任何因低温而损害的混凝土必须清除重浇,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预应力混凝土及混凝土构件的冬季施工,均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5.混凝土冬季施工质量检查 (1)冬季施工的混凝土,除应按本节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查与控制外,还应对混凝土用水和集料的温度、浇注及硬化过程中的混凝土温度、环境温度、养生方法、养生期限等进行控制、检查和测量。 (2)冬季施工混凝土的试件组数,除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还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重要工程结构再增加2组补充试件,其中一组可在混凝土温度下降到l~2oC时进行试验,另一组则作为备用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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