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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 【字体:
试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作者:佚名    管理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6
由于建筑工程耗用材料、设备产品多,消耗人工多,使用施工机械多,施工地点不固定,施工周期长,占用资金大,同时,造价与质量、进度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之间既相互制约、矛盾,又统一在一起,所以,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在建设项目管理或建筑工程成本控制中是非常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说:造价控制地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质量的高与低,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进度的快与慢,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成功与否。对建设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谓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就是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发包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各个建设项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现在对于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主要或者说绝大部分是在建设实施(施工)阶段,一般只注重施工预算、结算而忽视实施前的造价控制;只注重施工而忽视设计;只注重砍价和压价而忽视了科学合理的定价;只注重造价控制的形式而忽视其实质--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控制。其结果是事倍功半,造价控制效果不理想。

下面,我想从各阶段造价控制的特点入手,阐明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以及针对实际当中的问题,如何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

一、造价控制的若干个阶段及其特点

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应遵循建设程序。建设程序是对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目前,我国的建设程序基本上是: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阶段(简称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简称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应编制投资估算。写项目建议书时应编制初步投资估算,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编制投资估算,由于都是投资估算,所以误差较大,一般误差在正百分之三十到负百分之二十之间。这一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难点是:第一,项目模型还没有,估算难以准确;第二,此阶段业主往往是为项目能上马,长官意识比较强,投资估算偏小;第三,投资估算所选用的数据资料信息有时难以真实的反应实际情况。这一阶段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应是力求把投资打足,避免钓鱼项目的发生。

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业主(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的要求和设计合同的规定,努力将概算控制在委托设计的投资内。在设计阶段内一般又分为三或四个设计的小阶段:作为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来说,1.方案阶段,应根据方案图纸和说明书,作出含有各专业的详尽的建安造价估算书。2.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含有作业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总概算;概算一经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3.技术设计阶段(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应根据技术设计的图纸和说明书及概算定额(扩大预算定额或综合预算定额)编制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这一阶段往往是针对技术比较复杂,工程比较大的项目而设立的。4.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及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招标投标的工程,则是以中标的施工图预算作为以经济合同形式确定的承包合同价的依据,同时也是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由此可见,施工图预算是确定承包合同价,结算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各设计阶段的造价(估算、概算、预算)相互制约、相互补充,前者控制后者,后者补充前者,共同组成工程造价的控制系统。

在施工(工程实施)阶段,主要按照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价为基础,拨付工程款,同时考虑因物价上涨所引起的造价提高;考虑到设计中难以预计的而在施工阶段实际发生的工程和费用;考虑到业主提高标准,指定材料、设备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合理确定结算价。

在竣工验收阶段,全面汇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花费的全部费用,如实体现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编制竣工决算。

二、造价控制的关键在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是一个全过程的控制,同时,又是一个动态的控制。从上面对各阶段造价控制的特点不难看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非常关键的。应该说,控制造价必须从投资决策阶段开始抓起,这才是从龙头抓起,但是,由于投资决策时连方案都没有,要确定准投资额也确实不那么容易,尤其民用建筑变化比较大,虽然都是宾馆饭店,可是由于建筑方案不同、设计标准不同,所选用的材料设备不同,所采用的结构形式不同(当然施工地点、方法、管理的不同也是造成造价不一样的重要原因),致使它们的造价是千差万别的,因此,虽然建筑类别相同,但很难有相同的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由于针对的是单体(具体项目)设计,是从方案到初步设计,又从初步设计到施工图,使建设项目的模型显露出来,并使之可以实施。因此,这一阶段控制造价比较具体、直观。似乎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感觉。在设计过程中,可以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经济比较,对不合理的设计提出意见,从而达到控制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例如:多层住宅的基础,一般就没有必要采用大口径扩孔桩;高层建筑可利用架空层,作为辅助用房,而没必要回填大量的土方,这样做既节省了资金又增加了面积。因此,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还充分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设计阶段是项目即将实施而未实施的阶段,为了避免施工阶段不必要的修改,避免设计洽商费用的增加,从而增加工程造价,应把设计做细、做深入。因为,设计的每一笔每一线都是需要投资来实现,所以在没有开工之前,把好设计关尤为重要,一旦设计阶段造价失控,就必将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在,有的业主往往为了赶周期、压低设计费,设计阶段的造价没有控制好,方案估算、设计概算没有或者有也不符合规定、质量不高,结果到施工阶段给造价控制造成困难。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百分之一以下,但正是这少于百分之一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到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提高设计质量,促进施工质量的提高,加快进度,高质优效地把工程建设好,降低工程成本也是大有益处的。所谓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既是必须的又是行之有效的,同时在此阶段控制造价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设计阶段毕竟是纸上谈兵,建设项目还没有开始施工,因此,是调整还是改动都比较容易,而施工阶段改起来就麻烦多了。长期以来,我国普遍忽视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结果出现有些设计粗糙,初步设计深度不够,设计概算质量不高,有些项目甚至不要概算,概算审批走形式,造成三超现象(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严重。业主(建设单位)往往把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阶段--审核施工图预算、合理结算建安工程价款,算细帐。这样做尽管也有效果,但毕竟是"亡羊补牢",事倍功半。要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就要坚决地把控制重点转到设计阶段--这个关键阶段上来,未雨绸缪,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是花小钱办大事,如果做好的话,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控制造价。该阶段的造价控制不只是表面意义上的控制估算、概算、预算,而其实际意义在于通过控制造价,达到提高设计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即取得真正意义上的控制造价。因此说: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

三、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条件

干任何事情都需要一定的条件,当条件具备时想要干的事情,通过努力也就干成了,而当条件不具备时恐怕想要干的事情也很难干成。造价控制也同样需要一定的条件。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也搞造价控制,但由于不管造价控制的好与坏,都是国家拿钱,最后使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流于形式。现在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建设项目中的投资方讲究投资效益,业主(建设单位)、承包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也都有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市场经济的建立,为造价控制在大的环境方面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虽然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比在施工阶段的效果好得多,但它并不是无条件的,设计阶段控制造价依然需要主客观条件。没有条件就根本谈不上控制造价。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主观条件是:业主((建设单位)非常真诚而且迫切需要控制造价,设计单位不但有水平非常高的设计师而且还有非常精通造价业务的造价师。这样,业主、设计师、造价师三方密切配合才有可能在设计阶段控制造价,而缺一方都是不可能的。设计单位应有完善的造价控制系统,估算、概算、预算非常齐全,每一建设项目都有一套完整的估算、概算、预算。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客观条件是:国家(包括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政府)要有相应的、明确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设计概算要有明确的规定,一定要有资质的单位和人才能编估算、概算、预算,不能是什么人都能干。要建立严格的概算审查制度和对编制单位和人的审核检查制度。同时,要赋予造价师一定的权力,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只有在主客观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设计阶段控制造价才能实现,也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

四、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的确定

当明确了控制造价的关键在设计阶段和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条件具备时,要控制造价就要合理的确定控制目标。

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目标一般是用投资估算(一般是可行性研究的投资估算)作为方案设计估算的控制目标,用方案设计估算作为初步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如果有技术设计时用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技术设计修正概算的控制目标,用修正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如果没有技术设计时就直接用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业主委托设计的投资都偏低,这主要是业主为了能立上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的估算偏低,而在立项之后又提高标准,结果造成概算超估算。因此,通常情况下,初步设计报批时,业主都要追加投资。由此看来,在投资决策阶段将投资打足也是十分重要的,否则,也将给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不好的影响。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目标确定的关键是要在方案设计阶段把方案估算打足,初步设计阶段把概算做全,施工图设计阶段把预算做准。

现在,有些建设项目业主(建设单位)要求进行两阶段设计,即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这种情况多发生在成片住宅的设计中。这时就用方案估算作为施工图预算的控制目标。

对于三边工程(边设计、边准备、边施工),尤其是要把投资打足,把不确定的因素考虑全,使设计概算的控制目标定的比较切实可行。因为,三边工程的不确定因素比正常工程的不确定因素要多得多。

还有一种情况是业主(建设单位)在委托设计时根本不委托概算编制或者是委托后又来文说明不要概算,设计单位在不减少设计费的情况下也就不编概算,从而导致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失去目标,无法控制,同时也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带来影响。其实,这样做是与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相违背的,目前,无论是计委、建委还是规委都没有发文说,取消设计概算,与之相反的是: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还成立了概算审查中心,加大了对概算的审查力度。国家早有文件规定: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现在之所以有些业主只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而不要概算,这一方面说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既有国家投资也有私人投资,更有公、私共同投资的;另一方面说明造价咨询业的竞争日益激烈,设计院编的概算质量有待提高。从有利于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宏观调控,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有利于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出发,避免设计中华而不实、出现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避免有限建设资金的浪费,应该说: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句话是非常正确的。

总之,在确定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目标时,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造价控制的目标,要使目标值经过努力是可以达到的,不能使目标值和实际值相差太远,并且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各目标值要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绝不可以单打一。

五、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方法

合理地确定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目标值以后,就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对造价进行控制。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方法有:利用价值工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进行限额设计,搞标准化设计。这些方法对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确实也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当前要强调的是:加强对设计阶段方案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审查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实际中经常发现有的方案估算不够完整,有的限额设计的目标值缺乏合理性,有的概算不够正确,有的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也有不正确的地方。

例如:墙体改革增加墙体保温的方案估算中,就只有当节能百分之三十时,增加造价百分之三;当节能百分之五十时,增加造价百分之五的估算值。而实际上由于节能要求不一样,采用保温的措施,施工的工艺和方法不同,节能保温所占造价的比例也是不一样。如果在墙体改革的方案中,多考虑一些影响造价的因素,使估算完善就好了。这样也为决策部门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再如:现在推行的热(采暖)分户计量的设计,在方案阶段只凭感觉,在采用同样铸铁四柱炉片的情况下,热(采暖)分户计量比不分户计量要贵,但贵多少,说不清。而只有通过分析测算,才能得出热(采暖)分户计量大概要比不分户计量贵一倍的结论,而并不象有些人所说的那样--贵两倍。因此,方案估算的重点在于分析测算,而不是拍脑袋胡夯。方案估算要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能比较全面真实地反映各个方案所需的造价。对于设计单位来说,当务之急是要对各类各种设计资料进行分析测算,以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数据,这对方案估算是很有益处的。

现在有的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开始对设计单位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应该说,限额设计是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好方法,但如果限额设计的目标值缺乏合理性,那么,这个额就要被突破。象二、三层的别墅住宅限额每平方米一千一百元(粗装修),其中:土建限额每平方米八百八十元,水、电、采暖(地板辐射采暖)、煤气合计限额每平方米二百二十元,这显然是不够的。最后,造价咨询部门作出的施工图预算为每平方米一千三百八十元(粗装修,含土建、水、暖、电、煤气)。这就说明限额设计绝不是业主(建设单位)说个数就限额了,这个限额不仅仅是一个单方造价,更重要的是:第一步要将这个限额按专业(单位工程)进行分解,看其合理否;第二步若第一步分解的答案合理,则应按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再进行分解,看其是否合理。若以上的分解分析均得到满意的答案,则说明该限额可行,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限额控制设计标准;若以上的分解分析(不论哪一步)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则都说明该限额不可行,必须修改或调整限额,再按上面的步骤重新进行分析分解,直到得到满意的答案为止,该限额才成立。前面所举例子中,之所以每平方米一千一百元(粗装修)的限额没有限住,就是因为土建单位工程每平方米八百八十元不够,另外,由于采暖单位工程是地板辐射采暖,它也要比一般铸铁炉片采暖要贵。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限额设计的技术关键是要确定好限额,控制好设计标准和规模。在设计之前,对限额进行分解分析是万万不可缺少的一步。

实际工作中经常听到有这样的反映:初步设计概算不准,与施工预算相比,差距很大。当前初步设计概算确实存在一些质量问题,造成其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初步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有些概算编制人员缺乏责任心,设计与概算脱节,概算又与施工脱节,工程量算错,定额套错,间接费计取错误等都时有发生。要提高概算的质量,首先,就必须加强设计人与概算编制人的联系与沟通,因为,在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不可能太详尽了,否则就不叫初步设计了,所以就需要概算编制人经常向设计人询问,搞清楚图纸上交代不清楚的地方。其次,就是要提高概算编制人的素质,加强责任心,多深入实际,丰富自己的头脑,多了解设计和施工。再其次,就是要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设计单位要建立健全三审制度(自审、审核、审定),大的设计单位还应建立概算抽查制度。从这些年的概算抽查实践来看,概算审查是非常必要的,它可以避免重大错误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在概算审查中就发现:有的写字楼概算,居然在概算汇总时将整个弱电工程概算漏掉;有的多层住宅楼概算,居然没有内墙的工程量。这些都是不应该发生的。

当然,当前提高设计质量,使设计图纸符合设计深度的要求,这对于提高设计概算的质量也是很必要的,为了确保概算能真实反映设计图纸的内容和标准,必须要加强对设计图纸和概算的审查。概算审查不光是设计单位的事,业主(建设单位)和概算审批部门也应加强对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概算的审批一定要严,这对控制工程造价都是十分有意的。

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是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确定承包合同价,进行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它的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然而,现在有的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也居然有漏项的,现浇框架梁柱、预制楼板的六层厂房,居然把预制楼板上的迭合板给漏掉了;宿舍楼把壁橱给漏掉了;按理说,这些都是不应该发生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强对编制施工图预算或者标底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审查,加强对他们的管理。

总之,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看似简单,其实也并不简单,整个控制过程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它也并不是高不可攀。只要我们充分认识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关键,创造适宜的条件,合理确定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就一定能搞好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虽然并不那么轻松,但它确是真正体现了事前控制的思想,确实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达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的,只有当业主(建设单位)真正把控制造价的关键阶段确立在设计阶段时,才能收到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的效果。

入世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随着我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越来越多的国外咨询公司将进入中国的建筑市场,中国的造价咨询业也将走出国门,如何适应国际惯例的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本论文从入世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影响入手,结合中国国情,通过系统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找出解决的对策。

一、入世对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影响:

WTO规则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各国市场准入问题,通过《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的六条原则和《政府采购》(简称GPA)的三条原则,要求各国以关税减让或进口承诺方式开放市场。这种市场准入将促使各国尽快纳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系统,并遵守国际经济合作活动规则。我国工程造价咨询的市场准入限制为2005年,即在2005年后,可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工程外资造价咨询机构,而我国目前每年有近三万亿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也有数百亿元市场,势必会吸引大量国外咨询企业进入我国,从而更加加剧了我国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竞争。

由于国外的咨询业有悠久的历史,已形成了规范的市场竞争中机制,而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起步较晚,各方面的发展还很不成熟,因而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我国咨询机构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五方面:

1.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机制较好。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组织形式上大多为合伙人制,且在几十年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风险责任赔偿制度,咨询机构一旦发生过失,委托方会得到相应的赔偿,因而他们更容易获得工程咨询任务。而国内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多为有限责任制,加之各种保险制度很不规范,因而在获得任务上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2.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正性较强。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因为其公司机制大多为无限责任,加之属于专业人士合伙制企业,他们更注重服务质量,以此吸引客户,所以具有较好的公正性。而国内工程造价咨询业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产生的,还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和行政管理模式,缺乏一定的社会独立性,竞争观念不强,工作要求放松,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造价咨询的公正性和时效性。

3.国外工程造价咨询的机构服务范围比较广泛。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范围比国内的咨询企业更宽更深,它一般对委托方提供以工程造价为龙头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估算、协助或代理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支付与索赔管理等内容。而国内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从事工程的预算、结算和标底的编制,对设计、工期、施工合同的重视不够,其它诸如可行性研究、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造价的分析等做的很少。这样管理工程造价是不全面的,造价咨询公司也就失去了其真正的作用,难以体现其存在的价值。

4.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较高。国外工程造价咨询的从业人员多为复合型人才,他们不仅懂技术,而且懂经济、法律,不仅有高深的理论知识,而且更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而在我国咨询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差距较大。"实践型"的技术人员经验丰富,但对新工艺、新技术了解少接受较慢,对电脑软件的应用比较生疏,而"学识型"的技术人员理论知识丰富,但对施工工艺及具体知识却一知半解,理论脱离实践,形成技术、理论上的断层,难以满足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5.国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手段比较先进。境外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一般均有强大的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系统软件支持,能为委托方提供详尽的工程进度、质量以及支付的全部资料,并能提出分析意见和控制措施,从而协助业主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投资进行监控并最终实现投资目标。而我国工程造价控制软件还仅仅停留在图形算量和套价上,且图形算量软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很难适应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6.国外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用人机制比较灵活。国外的公司与工人之间是聘用制,且工资很高。一旦进驻中国,他们很可能高薪聘用中国有资历的造价工程师为其服务,势必会造成人才的流失,使本来就缺乏人才的中国造价咨询业受到极大的影响。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如体制的问题、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市场发育不健全等,但关键在于观念陈旧、法规不健全与监管不力。

二、面对WTO的挑战,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应采取的对策

面对"入世"的挑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认清问题的所在,更应努力调整自己,在思想理观念、立法体系、行业创新、计价模式、人才培育等多方采取措施,规划并建设好完善配套的中国特色的工程造价体系,提高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竞争能力,把"入世"的冲击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为此,我们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转变思想,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

面对WTO挑战,我们首先要转变思想,加速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加入WTO后,对工程造价领域而言,所受到的最大冲击是工程的计价、定价模式及方法。目前,我国除国际承包工程与合资工程是参照国际惯例计算工程造价外,绝大部分是按照国内的工程定额计价、定价的。"入世"后,现行的工程计价、定价模式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熟练掌握国际通行的工程造价的计算规则与投标报价理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惯例、国际工程合同与招投标(FIDIC与ICB)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开放的大市场的需要。

2.健全法规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要依法管理。目前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更应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法规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考虑到我国加入WTO组织,要与国际上工程管理制度相接轨,在近几年内逐步完成过渡工作,以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另外,政府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法,各负其责,层层把关,减少行政干预,确保工程按规则操作。

3.建立风险责任赔偿制度,提高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市场竞争能力

目前我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面对竞争无序的市场,有的公司为了承揽业务,不惜出具虚假的工程造价文件,影响了其公正性。鉴于此,我国需要尽快建立风险责任赔偿制度,使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或咨询机构在从业过程中产生错误,都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从而提高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的责任心和公司的信誉,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只有编制真实、可靠、公正的造价文件,为客户提供满意服务,才能够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4.严把资质准入关,实行淘汰机制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严把资质准入关,不符合条件的不能批。同时,对现有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加强动态管理,借鉴国外的作法,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出现重大错误的专业人士或机构要予以公布,并在下一期注册或年检时淘汰出局。

5.拓宽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服务内容,实行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长期以来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对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的投资管理则比较薄弱,而项目决策阶段是影响投资规模形成的主要时期。据有关资料统计,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方案决策对总投资的影响为75%~80%,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对总投资影响力仅为5%~25%。忽视建设项目前期的工程造价管理,也是基本建设投资失控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既有的观念和习惯做法,将工程造价的阶段性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也应主动扩大自己的服务面,真正在微观层面上为业主或委托方提供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与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它是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索要非自身责任遭受的损失,是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正当的要求。

6.重视"索赔"与"反索赔",积极服务于业主和承包商

"索赔"与"反索赔"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并且随处可见的正常现象,随着国际间合作的加强,国外工程咨询机构十分重视"索赔"与"反索赔"。我国在八十年代初期就注意学习、引进、开展了"索赔"与"反索赔"工作,但在长期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下,工程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外的咨询机构进入我国,他们有丰富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经验,如果我们的咨询机构不想办法抢占市场,那么这个市场必定为别人所占领。

7.开展多种培训,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素质

工程造价咨询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健康发展,能与国外同行更好竞争并能取胜的保证。工程造价工程师应是既懂工程技术经济、又懂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而传统的只会编制工程概预算、事后有不负责任的人员必将为时代所淘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面狭窄、法制观念淡薄、素质偏低等问题。远远不能适应建筑大市场发展的需要,更难以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所以对从业人员必须制定培训和再教育计划,并监督实施,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际问题处理和判断能力的考核、考试制度,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与实践技能不断更新提高。与此同时,还必须强调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促进工程造价咨询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除常规继续培育以外,还应该注重国内外交流,通过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和掌握国际工程造价技术、法规、管理体系及其发展动向,从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将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扩大市场的对外开放,竞争意识的不断增强,运用经济规律从事经济活动,按照国际惯例及国际通行做法确定和控制建设工程造价,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挑战,又是发展的机遇。过去20年间,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改革以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的建立和发展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相信,只要我们面对现实,正视压力,抓住机遇,趋利避害,就一定能够适应加入WTO后的形势和局面,从而把我国的工程造价咨询业推上一个更高的层次。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王炳霞

试论我市造价管理改革如何

与国际惯例接轨

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工程造价管理模式应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方法都需进行相应调整。采用"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建立健全工程造价计价机制的有效途径。

我国在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业主和承包商可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进行工程招投标。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计价行为,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在保障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程价格。这是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改革进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

一、 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目前已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世行、亚行等国际组织普遍应用,通过实践证明这是一种合理、先进的计价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造价的确定市场化。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表现形式是工程量清单(即工程量表)和单价分析表。

工程量清单是列有按照合同实施的工作的说明以及估算的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包括工作说明、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估算的工程量,并留有综合单价和合价由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的主要作用是为竞标者提供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数量是该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完成的工程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除非另有规定,工程师应根据合同通过测量来核实和确定所完成的实际工作量。

单价分析表是工程项目的价目表,单价内容应包括完成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要求的项目所必需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及机具、管理(现场管理、企业管理)等费用和利润、税金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程风险、责任和义务等费用。

其计价模式仅制定了通用规则,无统一的计价依据,灵活、实用、通用性强。投标方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实力、技术实力、承担各种工程的经验等进行缜密的分析研究后,进行投标竞价。

二、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发展历程和现状

回顾我市工程造价管理历程,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建设项目唯一的投资者,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等单位都是为完成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经济组织,而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由国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各种相关定额、费用标准和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施工、设计、建设单位依据图纸和定额编制工程概、预算,确定工程造价,并以此作为国家财政控制基建投资和监督拨款的重要依据。

传统的预算定额是将工、料、机价格全部计入定额,使消耗量与价格两者合一,所以那时的定额既是消耗量标准,也是单位估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加强计划管理,减少投资浪费等方面确实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当时我市实行设计单位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单位用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

为了适应招投标制度的推行,89年推出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简化了工程量计算,加快了标底及投标报价的编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在92~96年间进行过二次定额修编,基本形成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分阶段的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和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造价管理体系。基本适应了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简化了承发包双方的结算手续,减少了结算中的经济纠纷。但使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造价在管理体制、计价方法、管理费标准、消耗量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概算定额中有些子目综合内容较多,且含量、价格不可调;有些施工方法、施工机具比较落后,不利于企业根据自己的条件合理选择施工方案;其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国际通用的计量规则存在较大差距,也不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体制改革,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2002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这是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改革又迈出的重要一步。

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力求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实行"定额量、市场价、指导费"的计价原则。

"定额量"由构成工程实体的实体性消耗量和用于工程但不属于工程实体的非实体性消耗量组成。实体性消耗量以定额为依据,不可随意调整;非实体性消耗量(如降水、模板、脚手架等)属于推荐性标准,可参照定额由企业自主确定。

"市场价"指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和以"元"形式出现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均可自主协商确定价格。造价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对建筑材料市场进行调控引导。

"指导费"即改革费用属性并理顺费用构成。将原指令性间接费改变为在保证上缴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浮动的指导性费率,由企业根据自身优势确定间接费用,以此促进市场竞争。

三、根据国情、市情,逐步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办法

建立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建筑市场环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

目前我市建筑行业的现状是建筑市场尚不够规范,各种法规还不健全,讲平等竞争难度很大。具体表现在建筑行业从根本来说还没有摆脱劳动密集、管理粗放的模式,队伍规模过大,整体素质不高;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的包袱大、负担重,经济效益差,近十年集体、乡镇、个体施工企业的发展使得建筑队伍增长过快,建筑市场形成僧多粥少的局面;另一方面业主(开发商)为谋取更多利润,肢解发包工程、压低标价、与承包单位签定"阴阳合同",业主要求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愈演愈烈。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由于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尚处于关键阶段,建设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尚未完全形成,加之各种不规范行为的存在,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根据国情、市情,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建筑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禁止转包、挂靠行为;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监督和服务;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开拓多种经济成分企业共同发展的空间;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发展造价咨询业,提高建设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水平,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供技术力量。

作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分阶段作好计价模式的转换工作。下一步是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计价和管理需求,探索研究可操作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可选取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作为试点进行跟踪考察,积累资料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借鉴国际通用的造价管理模式和先进经验来确定我市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对于国外工程计价定价模式,绝不要照套照搬,应充分考虑我国几十年来使用标准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成熟经验,注意连续性和可操作性,便于使用推广。以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及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参照国际惯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将工程实体性消耗与施工措施性消耗分离。实体性消耗编制成工程量清单,施工措施性消耗如临时设施、技术措施等作为承包方综合实力、综合管理水平的体现,以开办项目费用形式进入报价。

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划分,应考虑计算的复杂程度、工序之间对应的关系和国际通用性。项目划分要明确清晰,工程量计算规则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相对应;工作项目、步距的设置及相应工作内容,要实用直观、便于实际操作;工程量清单中有关项目名称、材料规格、设备型号及计量单位,要依照相关规范编制,并以统一表格的形式表现。

工程计价体系要在确定把"定价权归还市场"的前提下制定,将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管理费、利润全部放开,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的施工组织能力、技术专长、材料和设备采购渠道及管理水平制定企业内部定额,自主报价。

造价管理部门要作好职能的转变。工程造价的确定由执行指令性定额转为实行"工程量清单", 造价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实行以市场为中心的动态监控,作好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收集整理建筑市场各种价格信息、生产商价格信息,投标报价资料,定期公布建筑市场上劳务、材料、施工设备租赁等参考价。及时全面的搜集汇总各类已完工程资料,测算分析不同结构形式建筑工程的造价构成和变化,编制各类分析指标、工程造价指数等参考性指标,并不定期的在期刊或网站上公布。

加强定额管理,处理好工程量清单与消耗量定额的关系。定额是作为编制工程量清单,进行项目划分和组合的基础。就目前我市建筑产业的发展状况来看,大部分企业还不具备建立和拥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因此消耗量定额仍然是企业合理确定行业成本、进行投标报价的计算基础;也是业主衡量消耗量合理与否的主要参考依据;在调节和处理工程造价纠纷时,消耗量定额仍作为重要依据之一。所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初始阶段,不仅不能取消或抛弃定额,对定额的管理尤其是消耗量定额的管理工作反而要进一步加强。

要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网络信息化。将工程造价相关资料通过加工处理、应用数字化原理和计算机网络的传输,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开发和利用。利用网络发布政策法规、造价动态、工程信息、价格信息(包括建筑材料、设备、人工、施工机械等)、典型工程造价分析、经济纠纷调解案例等;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系统软件,解决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复杂的运算程序;开展不同的网络会议,对工程造价问题进行探讨,逐步与国际工程造价信息网络连接,以实现工程造价信息的社会共享。

应加强造价管理立法,制定、完善有关造价管理办法及规定。加强全市工程造价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再教育,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方向

实行按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给了投标方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企业的施工技术、材料来源、管理水平等均成为其报价竞争的基础,使企业在报价时能够比较合理的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从优化施工组织方案、降低工程成本等技术和管理手段入手,有策略有针对性的参与报价,使企业报价日趋合理。

由企业自主报价不仅是将定价权交给了企业,同时也向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改变粗放型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严密科学的管理体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推行按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标底价仅作为招标方的参考价,其作用被淡化,投标方不必再为托人情、走关系千方百计摸标底而烦恼,使其从"标底价"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工程招投标中的不良行为就会有所收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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